廣東省發改委近期正式回應了關于新能源汽車向電網反向供電的電價問題,發布了一項新的政策批復。
該政策明確了新能源汽車向電網送電的電價計算方式,即采用峰平谷分時段計價。基礎電價為每千瓦時0.453元,具體價格還需乘以各時段的系數。峰期系數為1.7,平期為1,谷期為0.38。若遇到極端高溫天氣,尖峰時段的系數將在峰期基礎上再上浮25%。
時段劃分具體為:在氣溫達到或超過35℃時,新能源汽車可遵循“兩充兩放”的運行策略。即在電網負荷較低的低谷時段充電兩小時,在高峰時段和尖峰時段各放電一小時,而在平段時則再充電兩小時。這樣的安排旨在優化電網負荷,提高能源利用效率。
值得注意的是,這項電價政策目前僅在廣州市和深圳市試點實施,且僅適用于經過當地主管部門認定、并具備計量條件的車網互動項目或充換電設施。政策的出臺旨在鼓勵新能源汽車參與電網調節,促進能源的雙向流動。
政策自發布之日起生效,并將持續試行至2026年12月31日。期間,若國家層面出臺新的相關政策,該政策將依據最新規定進行調整。